外国语学院2023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选拔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11-2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根据《武汉科技大学“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武科大研发〔202381 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学生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我院2023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选拔实施细则。

一、选拔对象

外国语学院在读普通全日制四年制2021级本科生

二、选拔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在校期间本专业所有课程(公共选修课除外)第一次考核成绩必须合格;本专业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 3.0 及以上;外语(英语/德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

(四)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在省级及以上的大学生各类学科与科技竞赛中获奖者;

2.具有研究潜质和创新能力,在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公开发表期刊论文,或获得专利授权者,或获得软件著作权者。

三、选拔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学院制定实施细则,1120日(星期一)前在学院主页上向学生公布;

(二)1122日(星期三)1600前,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武汉科技大学“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并交至学院42501办公室程腾飞老师处,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1124日(星期五)前,学院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语言基本功和专业能力;面试语言为学生所学外语语种。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学院将拟选拔确定的名单于1124日(星期五)前在学院主页上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学院将选拔确定名单于1127日(星期一)前上报本科生院审核;

(五)本科生院将通过复审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将结果于1130日(星期四)前进行公示。如无异议,则确定其为“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学生。

四、“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一)工作组领导成员

宋红波、苏芳勇、陈尧、李金云、胡晶晶、殷中山

(二)工作组负责成员

陈尧、胡晶晶、龙在波、朱明炬、向开、程腾飞、朱明璇

五、其他说明

(一)入选“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的学生,行政班级原则上不变;

(二)“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实行淘汰机制,进入该计划的同学应加强学业,刻苦学习、认真钻研,学校将按文件规定开展中期考核,考核合格者,进入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第二阶段。


附件 1:《武汉科技大学“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

附件 2:《武汉科技大学“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

附件 3:《学院“拔尖人才培育计划”汇总表》


外国语学院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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