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科技大学“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武科大教〔2018〕56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的相关要求,现启动外国语学院2019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学生的选拔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择优选拔,制定外国语学院“拔尖人才培育计划”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选拔对象
外国语学院普通全日制2017级在读本科学生
二、选拔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在校期间本专业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必须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全国高校英语/德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
(四)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在省级及以上的大学生各类学科与科技竞赛中获奖者;
2.具有研究潜质和创新能力,在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公开发表期刊论文,或获得专利授权者,或获得软件著作权者。
三、选拔流程
1、学院根据学校公布“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工作方案,并向学生公布;
2、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武汉科技大学“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并交所在学院,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学院成立领导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择优选拔。公示三天后,将公示无异议的考核结果上报教务处审核;
4、教务处将通过复审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如无异议,则确定其为“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学生。
四、时间安排
请申报的同学于2019年11月12日(周二)上午12:00以前,将个人申请表的电子档、纸质档、成绩单以及支撑材料交至学院42522学院教学办公室 孔老师 处(电子版发396251794@qq.com),逾时不再补报。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说明
1、入选“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的学生,行政班级原则上不变;
2、“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实行淘汰机制,进入该计划的同学应加强学业,刻苦学习、认真钻研,学校将于2020年9月开展中期考核。考核合格者,进入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第二阶段。
外国语学院
2019年11月6日
附件1武汉科技大学“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doc
附件2武科大教〔2018〕56号-关于印发《武汉科技大学“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