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9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9年元旦、春节临近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杜绝“节日腐败”,近日,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严明双节纪律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相关内容已经在学校主页公告栏转发(http://www.wust.edu.cn/2018/1228/c38a185828/page.htm

请各单位完成以下具体工作:

1.将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位党员干部,并开展监督检查。全体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规矩,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烟花爆竹、烟酒、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年终突击花钱和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年会、团拜会、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2.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党员干部务必按照规定报备,各单位要对报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与报备情况一致、是否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3.节日期间本单位公车应在指定地点封存,因公务需要用车的务必做好派车记录。

全文转发自武汉科技大学纪委监察处网站http://www.wust.edu.cn/jw/2018/1228/c992a185833/page.htm?tdsourcetag=s_pctim_aiomsg

 

纪委监察处

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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