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高质量选拔2019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根据我校《关于做好推荐2019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免生对象
普通本科2019年应届毕业生
二、推免生名额分配:
我院本次推免名额共6名(含入选“3+1+2”拔尖人才计划的学生)。
三、推免生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成绩要求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基础知识扎实,在校期间本专业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必须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
(2)专业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良好。【进入“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的学生的成绩要求按照《武汉科技大学“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武科大研〔2016〕4号)执行。】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凡符合以上条件并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在省级及以上的大学生各类学科与科技竞赛中获奖者(学生排序在前三名);
(2)确有研究潜质和创新能力,曾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期刊论文(第一作者),或发表论文被SCI、EI、SSCI等收录,或获得专利授权者(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且专利权人为武汉科技大学)。
5、对不满足推免生基本条件(二)款的规定,但具有特殊的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可以申请推免,由校内3名本学科教授推荐,学院审核认定,教务处复审,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主要是指:在全国各类教育部认可的重大学科或科技竞赛中获全国竞赛一等奖且排名在前三名者;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科学技术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银奖且排名在前三名者;或为已授权的发明专利第一授权人(原始发明人必须为学生本人且为第一作者,专利权人为武汉科技大学);或在创新创业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或在学校规定的C类期刊上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论文,或发表论文被SCI、EI、SSCI等收录的(第一作者必须为学生本人,第一完成单位为武汉科技大学);或在全国高校体育竞赛集体项目(必须是主力队员)中获得前六名、个人项目获前三名者。
6、学生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科学技术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金奖且排名前五的,可直接获得推免生资格。
四、综合测评分计算办法:
综合测评总分= A×90% + B×5% + C×5%
A=(平均学分绩点/4)×100
B=专业面试成绩(百分制)
C=学术科技获奖得分[(申报人总分/该项所有申报人最高分)*100]
平均学分绩点=Σ(所修课程绩点×所修课程学分)/ Σ所修课程学分(大一至大三整体成绩);
专业面试成绩:由学院组成的专家评定小组进行评定;
学术科技获奖:本科期间参加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竞赛、“创青春”创新创业大赛、“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信息技术创新大赛等相关赛事、英语学科或专业相关的竞赛活动(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湖北省翻译大赛、中西部翻译大赛、“外研社杯”英语演讲、写作、阅读大赛等)以及本科期间发表的论文。
总分同等条件下,获CATTI证书的同学可优先考虑。
学术科技获奖以及论文加分细则如下:
1.学术竞赛类 |
获奖级别 | 奖项 | 分值 |
全国(特等奖等同于一等奖) | 一等奖 | 5 |
二等奖 | 4 |
三等奖 | 3 |
省市(特等奖等同于一等奖) | 一等奖 | 3 |
二等奖 | 2 |
三等奖 | 1 |
2.科研类(由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同样记为第一作者) |
被SCI、EI、SSCI检索的论文 | 第一作者 | 5 |
核心期刊 | 第一作者 | 2 |
普通期刊 | 第一作者 | 0.5 |
国家发明专利 | 第一发明人 | 5 |
国家实用发明专利 | 第一发明人 | 1 |
五、推免工作程序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本次研究生推免工作。
2、公布推免实施细则(含推免名额等)。
3、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武汉科技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上交学院,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生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11日(星期二)17:00。
4、根据学校推免条件和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做好学生成绩、奖励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审核工作,对符合第五条的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认定;结合学校分配的推免名额提出推荐名单,并公示3天。
附件:武汉科技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doc